粤信院办〔2016〕5号
各系(部)、各处(室)、院直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规定,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:4月2日(周六)、4月3日(周日)、4月4日(周一)。
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,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。放假期间,请各单位依照学院本学期值班安排,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和谐的节日假期。
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
2016年3月28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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