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、各处(室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将我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201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(星期五)至4月7日(星期日),共3天,4月8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上课。4月3日(星期三)按星期四课表上课,4月4日(星期四)按星期三课表上课,下午为无排课时间,学生可提前离校,教工在安排好工作后离校。
二、校车安排
4月4日(星期四)13:30校门口准时发车。4月7日(星期日)返校班车时间16:30,乘车地点不变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请学生处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,做好离校秩序管理、学生留校登记与返校考勤工作。
2.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,报人事处。
3.招办提前做好参观接待安排,各部门协助落实相关事宜。
4.节假日期间,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防范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学院办公室
2019年3月2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