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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2——2013学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
责任编辑 学院办公室  出处 人事处  阅读数 9061  更新日期 2013-06-20

粤信院【2013】22号

各系(部)、各处(室)、院直属各单位:

        2012—2013学年即将结束,为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建设,正确评价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业绩,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升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,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2012—2013学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和评优工作即日起全面展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关于考核工作

        (一)考核范围:全体教职员工。

        (二)考核方法及程序:此次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《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考核评优工作实施细则》执行,具体考核原则、考核方法、考核程序详见《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考核评优工作实施细则》(粤信院[2012]15号)。

        (三)考核所用表格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:详见附件1——附件8。

        (四)考核工作时间安排:与评优工作同步进行,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9。

二、关于评优工作

        (一)评选条件:

        1、2012年9月1日前(含9月1日)入职我院的教职员工;

        2、在2012—2013学年度考核中被评为“优秀”等级。

        (二)评优比例:

        1、根据粤信院[2012]15号文件中“在评优比例上坚持体现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”之规定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教师系列(含理论教师、实操教师、辅导员、班主任)的评优比例为符合条件人数的25%,其他人员的评优比例为符合条件人数的20%。

        2、副处级以上干部(含)、系部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的评优,其他人员按教师、教辅、一般行政、工勤四个系列正常进行评优。

        3、鉴于招生工作的特殊性,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暂不纳入此次评优范围,其评优工作另行安排。

        4、各部门优秀名额详见附件10。

        (三)评优程序:

        参照粤信院[2012]15号文件的程序执行,教师系列、实操教师系列、机房管理员系列、图书管理员系列由教务处评定后统一上报,其他均由各部门评选确定后报人事处。

        (四)奖励办法:

       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,今年表彰的优秀教职工奖金定为500元/人,并在全院教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。

        以上通知,希严格执行。

 附件:

1.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教师(含实操教师、机房管理员、图书管理员)系列考核表

2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辅导员考核表

3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一般行政、工勤人员考核表

4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教师系列考核评价指标体系

5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教辅人员(含实操教师、机房管理员、图书管理员)考核评价指标体系

6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辅导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

7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一般行政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

8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工勤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

9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教职员工考核与评优工作时间安排表

10.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—2013学年度各部门评优名额分配表

注:上述所有附件及粤信院[2012]15号文件均可在学院人事处网页上下载。

 

 

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

一三年六月二十日

 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
 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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